光大银行济南分行纪委秉承“三公”原则,坚持“四个结合”,对辖属二级分行纪委书记和基层纪检委员40余人认真开展2021年度纪检履职考评工作,优选“品行端、实绩强、众公认”的优秀纪检干部,树立榜样效应,增强纪检干部奋勇争先、涌立标兵的荣辱观,激励全行纪检干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、高昂的斗志投入到2022年纪检工作中去,推动分行纪检工作的高质量发展。
一、纪检干部定量自评。纪检干部按照《中国光大银行济南分行二级分行纪委书记和纪检委员履职考核办法》定量指标要求,总结年度纪检工作开展情况,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对年度工作进行自评。
二、纪委书记定性评价。纪委书记根据年度与纪检干部“点对点”谈心谈话中反映的纪检干部日常履职情况,以及巡察监督、飞行检查等日常监督检查情况,对纪检干部进行定性评价。
三、考评小组办公室考评。考评小组办公室结合纪检干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,对上报的《履职考核评价表》定量指标得分依据进行复检,并根据日常履职情况进行定性评价,确保定量评价的真实、准确,以及定性评价的客观、合理。
四、与人事考核相结合。根据纪检干部年度纪检履职综合考评情况,结合纪检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结果,对纪检履职考评靠前、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在B+及以上的纪检干部择优评选为优秀纪检干部。
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。分行纪检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,立足新起点,在学先进、比先进、赶先进中开启新征程,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,以高标准纪检工作和优异工作业绩助力分行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!


